浙江新昌:对符合建设规范的2022年并网光伏项目给予补贴0.2元/千瓦时

发布时间:

2022-06-17 10:03

  6月16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八个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光伏+”项目,积极建设屋顶光伏、水面光伏、农光互补等,2022年新增光伏装机60兆瓦,对年度新增光伏发电量进行度电补贴。加快储能项目建设,支持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项目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谋划建设一个5-10万千瓦独立储能电站。

  积极实施光伏“双倍增”计划,大力发展“光伏+”光伏项目,鼓励在10万立方米以下水库水面等建设“光伏+水面”项目,积极探索利用园地建设农(茶)光互补光伏设施,推进大棚、畜(禽)舍等设施农业光伏建设。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园区及工商业屋顶、居民屋顶、交通设施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水利水电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高投集团、县供电局)2022年新增光伏装机60兆瓦。对符合建设规范的2022年并网光伏项目,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一年。

  原文如下:

  详情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昌县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新昌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2年新昌县能源保障政策》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