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投资不只看赚钱!绿色氢氨醇收益可低至1.45%
发布时间:
2026-10-10 00:00
央企投资不只看赚钱!绿色氢氨醇收益可低至1.45%

来源:AI生成
摘要:
央企的投资理念和考核标准正在发生变化,追求利润和保值增值不再是唯一目标。
6月26日,国家能源集团旗下的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源电力”)发布《投资管理办法(第三版)》,各类项目投资“红线”曝光。
文件附表中,把绿氢、绿氨、绿醇和算力中心、人工智能项目,都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最受关注的是,这类项目的资本金IRR(内部收益率)门槛,只要求不低于同期5年期国债收益率。
按照2026年6月23日中债收益率曲线计算,5年期国债收益率约为1.45%。
相比之下,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项目仍要求资本金IRR不低于6.5%,火电项目则要求10%以上。达不到收益率要求的项目,将直接进入投资负面清单。
这是国家能源集团首次将算力中心、人工智能项目与绿氢、绿氨、绿醇并列纳入战略产业投资分类,并实行差异化收益评价体系。

此前,很多央企的新能源项目,都是统一IRR,统一收益率,但现在开始根据不同产业,不同使命,央企开始对此进行分类考核。这是一个巨大转变。
很多人可能觉得,这只是长源电力一家公司的内部制度。实际上并不是长源电力一家"拍脑袋"制定的。在文件的总则中,这份办法多次强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国资委规定、国家能源集团制度制定。
尤其最后责任追究部分,还直接引用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37号令)。这说明,长源电力其实只是把国资委和国家能源集团的要求进一步细化。
换句话说,长源电力只是率先把国资委近年来的政策导向,落实到了具体投资制度中。
2025年华电集团和大唐集团均发布过投资红线相关的文件。在华电集团的《投资管理规定》中,氢基能源(包含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绿色航油等)的IRR标注,不低于6.5%。

大唐集团的《大唐集团新能源项目收益率动态管理方案》中虽然没有单独列出绿色氢氨醇,但对特殊项目,比如国家政策项目、示范项目和战略性项目没达到收益率控制标准的,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
很显然,长源电力的投资“红线”标准,是目前看到的首家央企第一次明确把绿色氢氨醇和算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单独列出,并提出明显低于其他能源技术的盈利标准。
虽然这些文件属于企业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并不是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统一制度,但都是在落实国资委最近一两年的政策导向。
今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一直强调,要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
例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资委主任张玉卓介绍,三年来中央企业累计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7.4万亿元,占总投资比重提升到42%,下一步还要继续发展新能源、未来产业等领域。
今年3月,国资委印发新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其中有一个重大变化,新增了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条款,并特别提出: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探索性项目,要给予探索试错空间,保护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
这其实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允许探索,只要依法合规,做了尽职调查,不能简单地规定没有赚钱就追责。
尤其是像绿氢产业,承担国家能源转型的战略任务,但目前绿氢、绿氨、绿醇的商业模式还不成熟,如果按照其他新能源产业6.5%的IRR收益率,很多项目根本过不了会,产业也永远发展不起来。
长源电力把氢基项目合格线对齐国债,意味着央企层面认定:氢能项目不以短期盈利为第一目标,核心价值是完成双碳、能源安全、风光消纳三大国家任务,允许项目长期低回报、阶段性微利甚至薄利。
当前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在无大额碳收益、长协订单不足情况下,资本金收益率普遍落在3%-5%区间,达不到6.5%传统新能源门槛;若沿用风光统一标准,绝大多数示范项目、基地配套制氢项目会直接否决,产业扩张停滞。
因此,有一些能源央企,由于发展绿氢产业产生亏损,不得不出售多个项目。
现在国家实际上采用的是战略容忍机制。短期允许这些战略性产业低收益甚至阶段性亏损,但以此换取未来产业的成长空间。
2026年6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首次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生物燃料等。
作为发电央企,必须布局绿氢消化风光冗余电力。这不仅是市场选择,更是完成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任务。
另外,十五五规划明确2030年绿氢产能200万吨刚性目标,长源电力下调收益门槛是配套考核落地的内部制度安排,有点倒逼大规模开工的意思。
过去氢能项目需一事一议、高层专项特批。现在只要测算IRR高于国债即可常规走投决流程,基层企业自主申报权限扩大,不用层层上报豁免审批,前期开发节奏、开工速度直接提速。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氢基能源项目IRR超5年期国债即可过会”是电力央企氢能投资的重要宽松突破。这跟二十年前支持新能源汽车以及风光发电的逻辑有点类似。
相比绿氢本身,这份文件释放的更大信号,其实是央企投资逻辑正在发生变化。
过去,不同新能源项目基本执行统一收益率标准。现在央企投资越来越强调“分类考核”,不同产业对应不同收益率要求。
比如对成熟产业,要求盈利,需要对应比较高的收益率;而对未来产业,允许培育;对战略产业,允许低收益。这与国资委最近几年反复强调的“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的逻辑一致。
未来,央企评价一个项目,不再只是看能赚多少钱,更要看它能否承担国家战略任务。这或许才是这份投资管理办法真正值得关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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