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双碳”综合服务商启动征集,四类服务商有望入库
发布时间:
2026-08-21 00:00
省级“双碳”综合服务商启动征集,四类服务商有望入库

2026年5月19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全省“双碳”综合服务商的公告》,正式启动全省“双碳”市场化服务主体资源库的组建工作。这一公告的发布,正值我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入加速扩容的关键阶段。
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外贸大省和数字经济先行区,产业链完整、市场化程度高,“双碳”服务需求旺盛且多元。在此背景下,浙江省发改委以组建“双碳”综合服务商资源库为抓手,旨在系统整合全省节能降碳服务力量,构建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双碳”服务体系。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国家碳市场建设战略的积极响应,更是浙江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双碳”工作的制度性创新。
公告核心亮点分析
“一站式”资源库:构建系统化服务生态
公告明确提出“组建全省‘双碳’市场化服务主体资源库”,这是本公告最大的制度亮点。与以往零散的服务商征集不同,此次征集以资源库为载体,将全省“双碳”服务力量进行系统化整合,形成一个涵盖全产业链的服务生态。
从制度设计角度看,资源库的建立实现了三重功能:其一,供需对接功能——用能企业可通过资源库快速匹配符合自身需求的服务商,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和交易成本;其二,质量筛选功能——入库服务商需满足资质、业绩等硬性条件,相当于为市场提供了一道“质量门槛”;其三,动态管理功能——资源库具备进入和退出机制,持续优化服务供给质量。这种“平台化”思维,体现了浙江“数字浙江”建设的治理逻辑在“双碳”领域的延伸应用。
四大类别细分:精准覆盖全产业链需求
公告将服务商细分为综合改造服务商、专项改造服务商、节能降碳设备产品制造商和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四大类别,每个类别又进一步细化了专业方向。这种分类设计的精妙之处在于:
综合改造服务商定位为“一站式”综合服务提供者,覆盖从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到运营托管的全流程,契合了当前大量中小企业“不知道怎么做双碳、找谁做双碳”的痛点;专项改造服务商聚焦工业节能降碳、建筑节能降碳、交通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数字化智能化节能降碳改造等五大细分领域,体现了“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分工理念。值得特别关注的是,数字化智能化节能降碳改造类别中明确纳入了智能微电网与虚拟电厂、AI赋能能效提升等前沿方向,这为数字技术企业和人工智能企业参与“双碳”服务开辟了制度通道。
节能降碳设备产品制造商的单独设类,将设备供给端纳入服务体系,覆盖高效电机及变压器、光伏及储能设备、氢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等绿色产品制造商。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则聚焦碳排放核算核查、产品碳足迹核算、绿色工厂/绿色园区/零碳工厂评价、节能诊断与能源审计等软服务领域。四大类别形成了“硬件+软件+综合集成”的完整服务链条。
导向鲜明:优先推荐模式创新者
公告在服务业绩要求中明确提出,“优先推荐具有商业模式创新、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服务商入库”。这一条款虽仅有短短一句话,却传递了明确的政策信号:政府不仅看重服务商的技术能力和项目经验,更看重其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和推广价值。这与浙江长期倡导的“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绿色发展”的改革理念一脉相承,也为那些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碳资产开发等领域探索出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提供了激励。
高效推进:13天征集窗口体现政策紧迫性
公告发布于2026年5月19日,征集截止日期为5月31日,前后仅有13天时间。如此紧凑的征集周期,一方面反映了“双碳”工作推进的紧迫性——随着全国碳市场扩容在即,浙江省亟需尽快完成服务力量的摸排和整合;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成熟一批、入库一批”的分批推进思路,短期内完成首批征集后,后续很可能保持常态化征集机制。
政策深远意义:三重维度的战略价值
碳市场扩容的前瞻性布局
当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覆盖电力、水泥、钢铁、铝冶炼四大行业,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60%以上,到2027年目标是进一步提升至70%。市场扩容意味着更多企业将被纳入强制碳市场,碳排放数据核算、碳资产管理、履约策略咨询等专业服务需求将大幅增长。同时,CCER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也在加速建设,首批948万吨核证自愿减排量已于2025年3月完成登记。浙江率先组建省级“双碳”服务商资源库,实质上是在为即将到来的碳市场扩围进行服务能力储备和人才储备,是一种具有前瞻性的“筑巢引凤”之举。
“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制度的落地支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2月印发的《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配套制度。这些制度的落地,需要大量具备专业能力的服务机构作为支撑。此次服务商征集,正是为碳排放双控制度从“纸面”走向“实践”提供能力保障。
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化探索
2024年9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了绿色低碳转型的法治框架。该条例提出完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探索建立省域碳普惠减排交易机制等要求。此次服务商资源库的组建,是条例精神在市场化服务体系建设层面的具体落地,构成了浙江绿色低碳制度体系的“执行层”支撑。
对相关企业的深远影响
综合改造服务商:平台化整合带来规模化机遇
对于综合改造服务商而言,入库意味着获得省级平台的“品牌背书”,在对接用能企业时将拥有更强的公信力。公告要求的“全流程服务能力”门槛,将进一步推动行业内的整合和专业化分工——具备资金、技术和运营综合实力的头部企业将加速扩张,而中小型服务商则需要通过联盟、合作等方式形成服务合力。浙江省同期发布的《浙江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培育碳监测、碳核算、碳交易等第三方服务主体,普及综合能源服务与合同能源管理”,与此次服务商征集形成政策合力,为综合能源服务商打开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专项改造服务商和数字化企业:细分赛道获得政策加持
公告专门设置“数字化智能化节能降碳改造”子类别,涵盖能源与碳排放监测核算与管理、智能微电网与虚拟电厂、工业控制系统优化、AI赋能能效提升等方向。对于数字化企业和AI技术公司而言,这提供了明确的政策通道。国网浙江电力在宁波推出的工业园区“电能碳”一体化服务,将传统供电服务升级为“供电+能效+碳效”一体化综合保障,已入选《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此类创新实践有望通过入库机制获得更广泛的推广机会。
设备制造商:从“卖产品”到“卖服务”的转型契机
节能降碳设备产品制造商入库后,不仅能够通过资源库拓宽销售渠道,更有机会与综合改造服务商、第三方咨询机构形成协同,探索“设备+服务”、“产品+运营”的新型商业模式。公告覆盖的光伏及储能设备、氢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等领域,均为当前绿色产业的投资热点,入库将为这些企业提供与终端用户直接对接的高效通道。
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碳市场扩容的直接受益者
第三方咨询服务涵盖了碳核查与碳盘查、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认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零碳工厂评价等方向。随着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碳排放核查需求将从发电行业扩展至水泥、钢铁、铝冶炼等行业,碳足迹核算需求受欧盟CBAM等国际绿色贸易规则驱动也日益增长。入库的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将在这一轮需求扩张中获得先发优势。浙江省发改委已先后开展碳足迹数据归集与核算等多项政府采购项目,表明政府端对第三方咨询服务的需求同样旺盛。
各省市类似政策横向对比
湖北:聚焦碳普惠体系的专项遴选

2026年5月13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公告,公开遴选全省碳普惠支撑机构,分为技术支撑机构和运营支撑机构两类。技术支撑机构负责碳普惠方法学与减排量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及政策标准研究,运营支撑机构承担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湖北省于2026年3月印发了《湖北省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碳普惠平台为各类主体提供碳账户开立、减排量登记等服务。
对比分析:浙江和湖北几乎在同一时间窗口发布了服务商/支撑机构征集公告,但各有侧重。浙江侧重产业端——服务商聚焦节能降碳改造、设备制造和第三方咨询,服务对象以企业和园区为主;湖北侧重消费端——支撑机构聚焦碳普惠体系,强调公众参与和行为激励,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两省的差异化路径,恰好形成了“双碳”服务体系的“一体两面”——浙江做产业的“深度”,湖北做全民的“广度”。
上海:已形成成熟的服务机构遴选机制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2025年起开展绿色低碳服务机构遴选,服务领域涵盖碳管理、绿色制造体系评价、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节能诊断、清洁生产审核、管理体系认证、科技成果转化和绿色低碳改造服务等。2025年度遴选名单共涉及111项服务,其中碳管理45项、绿色低碳改造服务16项。上海虹口区还创新采用“揭榜挂帅”机制,聚焦碳排放管理员人才培养、市民驿站零碳改造、公共机构低碳运维等场景。
对比分析:上海的遴选机制更加成熟,已形成年度化的常态化机制,覆盖范围更广,且引入了区级“揭榜挂帅”等创新模式。浙江的资源库模式在品类细分(尤其是设备制造商单独设类和数字化方向的细化)上更为精细,且融入了明确的“商业模式创新”激励。上海偏向“广度覆盖”,浙江偏向“深度整合”。
四川:以“专家服务团”模式推进零碳园区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于2025年9月发布《关于组建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专家服务团的通知》,聚焦清洁能源规模利用、绿色低碳产业培育、绿色低碳技术支撑、智慧能碳系统建设、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态固碳和碳汇等领域,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撑、标准制定、人才培训等公益性指导和服务。四川模式的特点是以“专家智力输出”为主,属于公益性质。
对比分析:四川采取的是“专家服务团”的公益服务模式,不涉及市场化资源库的组建。浙江模式则更加市场化,强调服务商的商业能力和模式创新,服务范围也不局限于零碳园区,而是面向全省各类用能主体。如果说四川模式是“送智下乡”,浙江模式则是“筑巢引凤”——通过资源库平台搭建,让市场化服务力量自主匹配需求。
广东:以需求端征集为主的“精准对接”模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6年3月发布通知,面向全省征集有绿色低碳服务需求的企业名单,委托专业机构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绿色低碳服务。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还发布了碳排放管理员合作机构招募公告,聚焦碳管理人才培养。此外,粤港澳大湾区已启动零碳与低碳园区专业服务商框架协议采购,覆盖规划、招商、运营等咨询服务。
对比分析:广东采用的是“需求端征集+服务端采购”的双向匹配模式,先摸清企业的服务需求,再通过采购或招标方式匹配服务资源。浙江的服务商资源库则是“供给侧整合”,先建立服务商名录,再让需求方从中自主选择。广东模式偏“撮合型”,浙江模式偏“平台型”,两者各有千秋。
政策对比小结
综合对比可以看出,浙江的“双碳综合服务商资源库”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鲜明的制度创新色彩。其在服务商分类的精细化程度、市场化导向的政策设计以及对商业模式创新的激励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而各省份的差异化路径也揭示了“双碳”服务体系建设的多元可能性——没有一种模式能够包打天下,因地制宜是政策设计的首要原则。
与零碳园区的深度关联

零碳园区建设的政策脉络
零碳园区已成为全国各省市“双碳”工作的重要落地载体。据不完全统计,28个省市自治区在2026年部署中明确提及零碳园区建设规划,浙江、山东、广东等省份更是提出了量化目标。浙江明确“力争建成2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在此背景下,本次服务商征集与零碳园区建设形成了深度对接。
服务商是零碳园区建设的关键要素
浙江省发改委起草的《浙江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南(征求意见稿)》,将零碳园区分为工业主导型和服务业主导型两大类,工业主导型由6类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构成,服务业主导型由5类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构成。工业主导型零碳园区要求清洁能源消费占比≥90%、绿电直供比例≥40%、单位能耗碳排放≤0.4吨/吨标准煤。如此严苛的指标要求,意味着园区必须大规模引入光伏、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技术和设备,并建立完善的碳监测、碳核算、碳管理体系——这正是此次征集的四类服务商的核心业务领域。
服务商资源库与零碳园区的“双向赋能”

一方面,入库服务商可为零碳园区提供从规划设计、技术选型、设备供应到运营管理的全链条服务,降低园区建设的技术门槛和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零碳园区作为“双碳”技术集成应用的载体,也将成为服务商展示能力、积累案例、打磨商业模式的最佳场景。公告中“优先推荐具有商业模式创新、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服务商入库”的条款,与零碳园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目标高度一致,二者在政策设计上形成了闭环。
展望与建议

浙江省“双碳”综合服务商资源库的组建,是一次具有标杆意义的制度探索。展望未来,这一机制可从以下方向持续深化:一是建立服务商动态评价和退出机制,确保资源库的服务质量持续优化;二是推动资源库与碳市场、用能权市场、绿电绿证市场的有机衔接,探索“碳资产+服务”的融合模式;三是加强与零碳园区建设的协同,将服务商资源库作为零碳园区标准化、规模化推广的支撑平台;四是推动跨省域的服务商互认和经验共享,为全国统一“双碳”服务市场的构建贡献“浙江方案”。
对于相关企业而言,应抓住首次征集的窗口期积极申报入库,并在商业模式创新上持续深耕——公告明确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作为优先推荐条件,那些能够形成标准化服务产品和可量化降碳成果的企业,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先机。
从更大格局看,浙江此举的意义不仅在于整合省内的服务力量,更在于为全国“双碳”市场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探索了一条可复制的路径。在碳市场加速扩容、“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全面铺开的时代背景下,这种以“平台化整合、市场化运作、专业化分工”为特征的服务体系,有望成为各省市推进“双碳”工作的标配性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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