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中德园以法之名,为国家级零碳园区赋予哪些特权?

发布时间:

2026-06-05 00:00

全国首个!中德园以法之名,为国家级零碳园区赋予哪些特权?


 

2026年3月15日,一部关乎48平方公里土地未来命运的政府规章——《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它不仅是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史上的里程碑,更因其鲜明的“零碳”导向和深度的制度创新,在全国众多零碳园区政策中脱颖而出,引发广泛关注。


 

破局之举:为何《办法》与众不同?


 

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以下简称 “中德园”)是 2015 年经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首个以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合作为主题的国家级平台,规划面积 48 平方公里,核心区 20 平方公里,集聚了华晨宝马、西门子、库卡机器人等一批国际龙头企业,形成了以汽车制造、高端装备为核心的产业集群。2023 年,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 2240.2 亿元,其所在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 2024 年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核中位居全国第 14 位、东北地区第 1 位。


 

2025 年 12 月,中德园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成为辽宁省唯一入选的园区;2026 年 1 月,《中德园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到 2027 年实现园区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 90% 以上、单位能耗碳排放量 0.18 吨的核心目标,远超国家零碳园区标准。


 

但与此同时,经过十年发展,中德园在打造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园区的过程中,仍面临管理权责边界不清、审批权限落地不畅、市场化发展活力不足、零碳建设长效保障缺失等问题。


 

次出台的《办法》,正是立足园区发展痛点与零碳建设需求,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为园区高质量发展与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提供系统性的制度支撑。


 

与大多数地区针对零碳园区发布“实施意见”或“行动方案”不同,沈阳市选择以“政府令”这一更高法律效力的形式,将园区的发展定位、管理体制、产业导向乃至零碳目标,固化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这本身就是一个强烈的信号:零碳园区建设,不再是可有可无的倡议,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三大制度飞跃:解码《办法》的政策亮点


 

通览《办法》全文(共十七条)并结合官方解读,其政策亮点可以概括为三大制度飞跃:


 

从“政策优惠”到“法定特权”的体制飞跃


 

传统园区管理往往依赖上级部门的“一事一议”或临时性政策支持,稳定性与预期性不足。《办法》的突破在于,它以立法形式为中德园“赋能”。


 

明确权责边界:第五条清晰界定了中德园管委会与属地政府的分工,管委会专注经济发展,实行企业化管理,社会事务则由地方政府承担。这种“术业有专攻”的模式,让管委会能心无旁骛地聚焦产业与创新。


 

赋予核心权限:第八条和第九条是关键。管委会被依法赋予行使市级及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并在规划土地管理上获得关键性委托授权,如工业用地的出让审批。这意味着,一个重大项目从土地供应到项目审批,在园区内部即可高效闭环完成,极大地提升了行政效能。这在全国园区管理中是极具突破性的“法定特权”。


 

从“制造基地”到“零碳标杆”的定位飞跃


 

《办法》不仅强调了高端制造,更将“绿色化”提升到与“国际化、智能化”并列的战略高度,并首次在政府规章中明确了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具体路径。


 

目标法定:第四条确立了建设“国际一流水平”的目标。第十三条直接点题:“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开展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


 

路径清晰:将“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专业技术术语写入政府规章,这表明沈阳市政府对零碳园区的实现路径已有深刻理解和坚定决心,不再停留在口号层面,而是给出了清晰的“施工图”。


 

从“单点突破”到“系统集成”的路径飞跃


 

《办法》构建了一个从能源供给、产业转型到管理服务的系统化零碳生态。


 

能源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第十三条提出的“绿电直连”,在中德园已有了实质性落地项目。据“能源与投资”微信公众号消息,远景沈阳中德零碳产业园项目(一期)已于2026年2月进行规划选址公告,拟在新民屯镇等区域建设风电机组,通过专用线路直接供给园区企业。这彻底改变了企业被动使用电网混合电的局面,为使用高比例、可追溯的绿色电力扫清了物理障碍。


 

产业端:龙头引领的绿色供应链。园区内的龙头企业华晨宝马已通过购买绿电、开发深层地热等方式,实现了极高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其2024年报告显示,电力100%为绿电,可再生能源占总能耗79%),并带动本特勒、博斯等30余家外资零部件企业共同减碳。这种“龙头引领+供应链协同”的模式,是产业深度脱碳的坚实微观基础。


 

管理端:智慧能碳平台。何继江博士文章提到,中德园将搭建覆盖园区90%以上用能企业的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实现对能源利用和碳排放的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并探索与国际接轨的碳核算与绿色认证规则,助力企业跨越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国际贸易壁垒。


 

中德园与大同经开区零碳政策之辩


 

为更深入地理解《办法》的独特性,我们不妨将其与3月16日发布的《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同经开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实施意见》(同政发〔2026〕4号,以下简称《大同意见》)进行横向比较。


 

对比维度

中德园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

政策启示与对比分析

政策层级与效力

地方政府规章(政府令)。具有法律强制力,稳定性强,可为制度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意见)。灵活性高,便于快速调整和部署具体任务。

中德园胜在“法治保障”,为长期、深度的改革探索提供了“护身符”;大同胜在“灵活机动”,能更快响应国家最新部署(如2025年发改环资910号文)。

核心驱动力

制度创新+龙头带动”。通过放权赋能激活园区活力,依托宝马等德企的全球化减碳需求,自下而上推动。

政府引导+要素倾斜”。明确由市政府各部门“一对一”服务,在资金、用地、用能等要素上给予强力保障,自上而下推动。

中德园模式是“市场驱动”的典型,更可持续;大同模式是“政策驱动”的典型,启动速度快。

零碳路径侧重

绿电直连+国际规则对接”。强调建设专用绿电通道,并注重在碳核算、认证上与国际接轨,服务外向型企业。

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强调绿电直供、分布式光伏、虚拟电厂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

中德园的路径更具“国际视野”,直接回应了德企及出口企业的核心关切;大同的路径更体现“系统思维”,强调能源体系的重构。

产业基础与目标

存量升级。在已形成的2240亿(2023年)产值规模的汽车及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基础上,推动其绿色化、高端化

增量培育。在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目标下,重点引进“链主”企业,培育绿色制造新动能。

两者起点不同,路径自然分化。中德园重在“换芯”,大同重在“铸魂”

 


 


 

小结:如果说《大同意见》是一部全面、细致、操作性强的“零碳建设操作手册”,那么《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办法》则是一部为特定区域量身定制的“零碳发展根本大法”。前者告诉我们“怎么做”,后者则从根本上确立了“谁来做、有何权、做成什么样”。


 

为全国零碳园区发展注入新动能


 


 

《办法》的出台,其意义已超越沈阳一地,为全国正在蓬勃开展的零碳园区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沈阳经验”:


 

确立了“立法先行”的顶层设计范式。它证明,将零碳目标与园区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是确保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预期性的根本保障,可以有效避免“运动式”减碳和政策“翻烧饼”。


 

探索了“国际合作”的零碳落地路径。依托中德合作基础,主动对接欧盟碳规则,为中国制造业企业应对全球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园区级”解决方案,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


 

验证了“绿电直连”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远景项目的落地,标志着在物理层面实现高比例绿电供应的模式已经打通,为其他远离新能源基地的工业型园区解决“绿电消费”难题提供了可复制样本。


 

站在2026年的春天回望,中德园的这次制度突围,绝非简单的修修补补。它是在“双碳”目标倒逼和全球产业链重构背景下,一个国家级园区对自身发展模式的彻底重塑。当48平方公里的土地被注入“法定特权”与“零碳基因”,我们有理由期待,一个代表中国最高水平的高端装备制造零碳园区,将在东北大地上加速崛起。